企业排污为最重要污染源,很多未知指标没被纳入常规测量指标
近十年地表水污染未有明显改善
PM2.5重要,地表水污染同样重要。
国家环保部5日发布《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》(下称《公报》)指出,全国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,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。
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对比近十年来的《中国环境状况公报》发现,中国地表水污染改善并不明显,湖泊富营养化有不断加重的趋势。
“中国地表水污染情况确实令人担忧,尤其在人口稠密的地方,干净的湖泊几乎看不到。”一位长期从事环境工程和水污染控制方面的专家对本报说。
长江珠江水质亦不乐观
我国地表水按功能由高至低分为五类:Ⅰ、Ⅱ、Ⅲ、Ⅳ、Ⅴ;劣Ⅴ类水是污染程度已超过Ⅴ类的水。
《公报》称,长江、黄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淮河、海河和辽河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。
近年数据显示,七大水系中,长江、珠江水质相对较好,黄河和海河污染最为严重。以2010年为例,长江、珠江水系Ⅰ~Ⅲ类水质分别达到88.6%和84.9%;黄河水系总体为中度污染,劣五类水质达20.5%;海河水系总体重度污染,劣五类水质达到40.3%。
但在上述专家看来,这也许只是表面现象,珠江、长江流域情况并不乐观。
“黄河、海河流域水量较小,污染更表面化;而长江和珠江按照目前的测量指标,平均达到Ⅱ类标准,也只是一个相对概念。”上述专家说。
《公告》指出,目前我国地表水的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、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。
但实际上水中污染物种类成千上万,且不断变化。“很多未知指标虽没被纳入常规测量指标,并不代表对环境没有危害。”该专家表示。
地表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城市污水和工业污水两大部分。
上述专家告诉记者,目前城市污水管理相对较好,政府通过在居住区修建排水管道和污水处理厂,大部分城镇生活污水得到了处理。工业污染才是地表水最重头的污染源。
回顾这些年,企业向湖泊排污事件确实屡屡发生。
2009年,江苏盐城一个月内拆除水源地的全部化工企业,起因是一家叫做“标新化工”的企业连续两天排30吨废水,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破坏。
鄱阳湖周边化工产业园区排放工业污水等污染物,严重侵蚀鄱阳湖的生态系统,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活。
理顺发展与环保矛盾
地表水的保护和治理一直以来是我国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。
5月23日,环保部部长周生贤透露,“十二五”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将达100亿元,引导地方投入不低于100亿元,带动社会投入,共形成500亿元左右的资金规模,着手优先保护水质良好和生态脆弱的江河湖泊,“十二五”期间将完成30个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任务。
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日前也对本报记者表示,上海“十二五”期间将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,东部地区实现所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,太湖等重点地区要达到一级A的标准。
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6月5日表示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、环保部正着手研究起草环境保护税法的草案,意图用市场手段控制企业环境行为。
“但这也许不是仅仅立法可以解决的。”上述专家认为,要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排污问题,落实执行和监管才是根本。否则花再多钱,也只是事倍功半。
他表示,长期以来,我国对于企业排污的监管处于被动状态。“发生了重大污染事故才去抓”,而被动的背后,是经济发展和水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。
“很多企业是地方的财政支柱,不怕环保局。”该专家说,同时,大部分中国企业主的环保意识还比较被动,只关注经济效益。即便是面对法律,也许会千方百计规避。
另一方面是违法成本低。在一些发达国家,法律法规相对健全,企业排污一旦违规,将受到严厉的惩罚,“甚至罚到倾家荡产”。相反,中国的违法成本和监管力度就低得多。“也许排污十几次,偶尔抓到一次,罚款三五百元,根本没有办法引起企业的重视。”
不堪“人口”重负
如何监管企业排污,手段和办法非常关键。目前部分省市已经积累了一些不错的管理经验,以江苏无锡首创的“河长制”为典型。
所谓河长制,是在2008年太湖蓝藻暴发之后,无锡市委、市政府自加压力的措施进行的创新。无锡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了64条河流的“河长”,把河流水质达标责任具体落实到人。随后,江苏、云南、河南、河北、湖北、贵州、山东等地都对此模式进行效仿。
“过去我们的监管措施叫‘九龙治水’,每个部门都管水,但谁都不担责任。这样的管理是滞后的。将某一地区的环保责任落实到某一个官员身上,这种方法值得提倡。”上述专家认为。
但同时,他也表示,监管缺失,执法不严也许只是表面原因,中国淡水环境污染有其更深层次的综合因素。
比如人口过多。有专家认为,中国水资源比较适合能够容纳7亿~8亿人生产和生活,但目前中国的人口总数已远远超过这一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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